索引号:hnyx-0001/2018-09176
发文日期:2018-07-03
成文日期:2018-07-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关于辞退游青的决定
攸政发〔2018〕8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辞退游青的决定
酒埠江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辞退你单位游青。
攸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存:本人档案。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