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18-11190
发文日期:2018-10-29
成文日期:2018-10-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清理“停、缓、调、撤”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攸政办发〔2018〕19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清理“停、缓、调、撤”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
《攸县清理“停、缓、调、撤”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攸县清理“停、缓、调、撤”项目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停、缓、调、撤”项目清理及相关后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时间
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月30日。
二、清理范围
攸发改〔2018〕46号文件中明确的“停、缓、调、撤”项目。
三、工作目标
1、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压减方案的通知》(攸发改〔2018〕46号)要求,停、缓建项目一律暂缓建设,本着积极、稳妥、慎重、依法的原则,分类处理、分项推进,全面完成停、缓建项目清理和后续处置工作。
2、项目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停、缓、调、撤”项目清理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切实做好停、缓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停、缓建项目逐一制定安全和维护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停、缓建项目暂停后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
4、对调整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压减方案的通知》(攸发改〔2018〕46号)下达的调减规模调整到位。
四、工作步骤
1、单位自查呈报。2018年10月30日前,项目业主单位要针对停、缓建项目,分类分项完成自查,摸清底子,核实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建设、投入付款等详细情况,并形成项目自查情况报告。涉及停、缓建项目的清算处理工作,必须先行提出停、缓建项目的处置建议方案,与自查报告一并逐项上报县政府办(发展中心541室,联系人:陈晔,联系电话:24257429,17375773353,邮箱:307020358@qq.com)。对调整项目,由业主单位及时到县发改等相关部门办理调整变更、移交等相关手续。
2、开展核查指导。成立工作指导组,协同相关部门,分组对“停、缓、调、撤”项目后续处理工作进行核查指导(详见附件3 ),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停、缓、调、撤”项目相关后续处置工作。
3、部门联合会审。组织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重点办、审计、国资中心、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对项目业主单位呈报的停、缓建项目处置建议方案进行联合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停、缓建项目前期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列出清单,经部门会审,据实核算。在建工程停、缓建项目已完工程量结算的,要按照业主单位初审、财政评审、审计复审出具相关初审、评审、审计报告。
4、政府研究审定。所有停、缓建项目需按照处置方案审批表流程办理(详见附件2),处置方案呈报县政府批复后方可执行。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
5、项目后续处置。项目业主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根据县政府的批复意见,会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切实做好工程项目清点维护、设备材料、未完工程项目等后续工作,建立保管停、缓建项目档案,及时妥善做好项目后续处理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发改、财政、审计、住建、重点办、国资中心、平台公司等为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停、缓、调、撤”项目后续处置工作的具体督促指导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副职牵头,组织2—3人的专门班子,负责对“停、缓、调、撤”项目的处置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县财政局、审计局、重点办负责项目结算、评审等工作;县国资中心负责对平台公司工程款拨付进行监管;县国土局负责项目的土地办理相关手续;县住建局负责调整项目的报建、验收等相关变更手续;县法制办负责对清理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停、缓、调、撤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要建立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压减县本级投资项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停、缓、调、撤”到位,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禁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停、缓、调、撤”项目清理工作要求
2.停、缓建项目处置方案审批表
3.项目清理工作联系指导安排表
附件1
“停、缓、调、撤”项目清理工作要求
一、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压减方案的通知》(攸发改〔2018〕46号)要求,停、缓建项目一律暂缓建设。
二、项目业主单位为责任主体,按照告知、评估、审查、评审、处置等相关程序,做好停、缓建项目后续处置工作以及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调整变更、已完工程量核实、结算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所有停、缓建项目后续处置方案必须由业主单位按项目分类分项呈报、部门会审、政府审定等程序和流程办理,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停建、缓建、调整项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办理:
(一)停建项目
1、对未立项、处于策划前期工作阶段的项目,一律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2、对未立项,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保存相关资料并处理好相关工作,正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3、对已立项,未完成施工设计、预算、财评及未招标的项目,已立项且完成设计、预算、财评、待招标的项目,保存相关资料,暂停办理后续手续。
4、对已立项、已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动工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下达暂停建设告知,暂停办理后续手续。
5、对已立项、已招标、已签订施工合同且未动工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下达暂停建设告知,由业主单位对启动项目前期投入的临时设施、机械设备、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撤离项目施工现场。
对以上5类项目所发生前期费用的,由业主单位列出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会审,按政府审定意见处理。
(二)缓建项目
缓建项目由业主单位发出缓建告知,对已完工程量据实结算(绿化工程在养护期满后结算),业主单位按照财政、审计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妥善做好停工期间的现场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由施工单位全部撤离。
(三)调整项目
1、调减规模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呈报发改等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变更手续。
2、调整业主的项目,由原业主单位牵头,调整后的业主单位配合,共同做好立项、可研、合同移交、变更等相关手续。
附件2
停、缓建项目处置方案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业主单位意见 (附处置方案)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部门会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会审单位签字 | 发改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重点办: |
国资中心: | 国土局: | 住建局: | 法制办: | |
政府审定意见 |
分管县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县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项目清理工作联系指导安排表
业主单位 | 停建项目 | 缓建项目 | 调整项目 | 联系指导人员 |
攸发 | 纬八路 | 滨江二期风光带和排渍站广场绿化工程 | 吉兴路 | 谭院喜13907417816 |
绿荫慢行道A段 | 绿荫慢行道B2段(攸衡-长鸿) | 撇洪渠 | ||
公交总站 | 攸州文体中心 | 上云桥中学改扩建 | ||
党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 武装部营房 | 谭桥大道 | ||
金水西路新建工程 | 建成区绿化提质项目 | 职业中专扩建工程 | ||
纬二西路新建工程 | 人防指挥所 | 阳升观水库 | ||
13道义渡码头改造 | 春联学校 |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
石羊塘至渌田公路 | 文化园大型游乐场 | 枫岭大道路灯工程 | ||
渌田至安仁公路 | 城南滨江路及沿江风光带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 |||
渌田-五丰公路 | 交通路小学综合楼 | |||
火车南站货运路 | 攸县政务中心改造 | |||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程 | 东城公园东区绿化 | |||
环卫清洗排污站建设工程 | 江桥中学 | |||
贺家桥至石羊塘公路 | 城区桥梁检测维修加固 | |||
二环路至家居城 | 交警队城区标志、标线、标牌 | |||
东城新区环卫服务部建设工程 | 交警队城区电子警察及中心设备采购 | |||
穿衣戴帽店招牌更新维修 | 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
路灯及亮化智能控制系统 | 慈峰路A段 | |||
绿色照明节能改造 | 火车南站安置B区 | |||
业主单位 | 停建项目 | 缓建项目 | 调整项目 | 联系指导人员 |
攸发 | 规划展示馆提质改造 | 文化园道路建设工程(体育路) | 谭院喜13907417816 | |
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 | 金水东路新建工程 | |||
高排渠改造、沿线景观建设及水体治理 | ||||
攸州公园、灵龟峰公园配套建设 | ||||
城区道路维修改造 | ||||
经六路 | ||||
城北滨江沿江风光带二期 | ||||
老漕至莲花 | ||||
国投 | 渌田特色小城镇 | 丫江桥特色小城镇 | 刘岳华13317332012 | |
莲塘坳至路岭坳公路(S204) | 菜花坪特色小城镇二期 | |||
高枧-界头公路 | 新市特色小城镇 | |||
网岭园区企业孵化园 | 网岭特色小城镇 | |||
宁家坪特色小城镇 | ||||
酒埠江至网岭公路(柘桑至网岭段) | ||||
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 | ||||
2017年农村中小学校改薄工程 | ||||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
2017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 ||||
网岭循环经济园三条主干道建设 (湖网、旭日、华银) | ||||
业主单位 | 停建项目 | 缓建项目 | 调整项目 | 联系指导人员 |
国投 | 麻鸭资源保种场建设 | 刘岳华13317332012 | ||
网岭大道建设(二期) | ||||
高沙公路(X121线高车头-田富段)提质改造 | ||||
县二中学生宿舍 | ||||
S211线、S534线、X110线等13条线路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2017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 | ||||
2017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省、县、乡道) | ||||
交警队城区电子机房、大厅信号灯、电子显示屏设备 | ||||
产投 | 网岭园区次路五道路新建工程 | 工业园兴旺路道路新建工程 | 谭院喜13907417816 | |
园区侧排水箱涵新建工程 | 工业园禹王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创新创业园总部服务中心 | ||||
旅投 | 网岭工业园至酒埠江镇区道路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和绿化项目 | |||
酒埠江旅游公路环线延伸线 | ||||
市建 | 湘东水果花卉批发市场工程项目 | |||
鸾山政府 | 鸾山镇彭祖文化广场 | |||
泰鸿市政建设 有限公司 |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 |||
教育局 | 湖南坳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 | |||
业主单位 | 停建项目 | 缓建项目 | 调整项目 | 联系指导人员 |
新市镇动物防疫站 | 新市镇畜牧动物防疫中心拆旧建设 | 谭院喜13907417816 | ||
鸾山政府 | 鸾山镇财政所改造 | |||
莲塘坳政府 | 莲塘坳镇财政所改造 | |||
泰成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 | 中医院扩建工程 | |||
丫江桥镇卫生院 | 丫江桥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 | |||
新市中心卫生院 | 攸县新市中心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工程建设 | |||
酒埠江中心卫生院 | 酒埠江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一期 | |||
坪阳庙卫生院 | 坪阳庙卫生院改造 | |||
市政园林 | 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2018) | |||
住建局 | 中医院后高排渠及公路桥工程 | |||
住建局 | 东城新区污水提升泵站压力管道及附属工程 | |||
公路局 | 公路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 | |||
酒埠江中心卫生院 | 酒埠江中心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工程 | |||
网岭镇槚山卫生院 | 槚山卫生院2018年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 | |||
文广新局 | 攸县“门前三小”工程建设 |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