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18-12597
发文日期:2018-11-30
成文日期:2018-11-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推广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攸政办发〔2018〕22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推广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攸县推广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攸县推广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向安全、环保、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和省安监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的指导意见》(湘安监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择优发展”的产业发展理念,坚持“产业集约化、设备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过程安全型、产品环保型”的“四化两型”发展道路,积极采取“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和“人机隔离、人药分离”本质安全措施,全面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品质优良的烟花爆竹机械设备,提高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全流程、全过程、全要素安全保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着力解决制约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安全和环保问题,使烟花爆竹产业紧紧围绕 “产业突围、转型突破”的工作目标实现安全、环保、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推广对象: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包括黑火药厂和引火线企业)。
(二)推广重点:主要是采取分段式改造的方式,暂不采用组合烟花成套生产线。重点推广:组合烟花内筒自动生产机械化,双响炮自动装药机械化,黑火药、引火线、其他小产品涉药工序机械化,亮珠自动化生产机械化,装药工序机械化,爆竹生产成套生产线。
(三)推广步骤
1、2018年底前,安排1至3个企业推广应用组合烟花内筒自动生产机械,作为机械化生产示范单位。
2、2019年—2020年,组合烟花内筒机械化生产,全面取消人工装(筑)药,机械化率达到100%;是爆竹生产线逐步采用成套生产线,淘汰落后机械;双响炮采用自动装药机械,全面取消人工装填药物,机械化率达到100%;黑火药、引火线、其他小产品涉药工序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3、2020年—2022年,组装装药工序全面推广机械化作业,基本取消人工灌硝和人工装填内筒作业;亮珠生产线全面推行自动化生产;其他工序的生产机械做到应推尽推;积极应用烟花爆竹原材料、产品和储存、运输、燃放技术研发的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安监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税务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攸县烟花爆竹机械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支持烟花爆竹机械化推广工作。
(二)强力推进。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2019年1月1日起,凡证照到期需要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企业,其整改设计必须包括机械化改造设计内容。2020年9月1日前,未完成涉药工序机械化改造的烟花爆竹企业,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三)明确职责。烟花爆竹机械化推广原则上以市场引导为主,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市现有“首台(套)”、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县安监局要积极争取国家“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资金,县经科局要将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纳入“首台(套)”奖励范围,并将其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平台,在项目立项、科研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县公安局要加强对黑火药、引火线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燃放技术方面的指导。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下拨和绩效评价。县交运局要鼓励和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烟花爆竹运输工具。县食药工质监管局要及时提供烟花爆竹机械设备和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的相关标准。县税务局对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行机械化改造升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县国土局、县林业局要主动指导企业依法办理机械化改造所需要的建设用地。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支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改造,为企业机械化改造提供优良环境。
(四)优化服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各司其职、积极主动,为烟花爆竹机械化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