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nyx-0001/2019-07753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19-0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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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
发文类型 | 公开部门 | 状 态 |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凌福连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攸政发〔2019〕3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凌福连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2019年5月19日,我县普降暴雨,其中鸾山镇在当天早上7:30到晚上9:00总降雨量达到170.5毫米,引发多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此次洪灾中,鸾山镇琴陂村大塘冲组渔民凌福连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在洪水中成功救出一对落水夫妻。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凌福连同志“攸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认真学习凌福连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学习其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精神。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增强见义勇为意识,为深化“平安攸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9年度攸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攸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附件
2019年度攸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凌福连 鸾山镇琴陂村大塘冲组村民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