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19-13252
发文日期:2019-10-09
成文日期:2019-10-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
攸政发〔2019〕9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
通 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煤炭行业平安稳定,经研究,现就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株洲市关闭和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2018〕6
号)要求的减量重组煤矿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合重
组工作,对逾期未完成减量重组的煤矿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为加快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工作,保留煤矿采矿许可证 办证资料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申报到县自然资源局初审,对逾期未申报的煤矿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为进一步加大煤矿打非治违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直接关闭,且不享受任何奖补政策。
特此通知。
攸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