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nyx-0001/2020-07236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0-02-24 | |
---|---|---|---|---|---|
有效时间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
发文类型 | 公开部门 | 状 态 |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攸政发〔2020〕1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市驻攸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株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株政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今年5月底前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以普查小区为单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社区)中,抽调或聘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优秀人员,尤其是有人口普查经验的人员到当地普查机构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明确普查要求
(一)明确普查内容。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保障普查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做好普查数据和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认真核对户数、常驻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等各项指标,对短表和长表进行认真仔细审核,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坚持依法普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何文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艳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提名人选、县统计局局长
吴辉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恒平 县商粮局二级主任科员
邓小荣 县发改局局长
李益民 县民政局局长
彭爱斌 县财政局局长
周卫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洪虎龙 县卫健局局长
吴伟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向宋祥 县住保中心主任
成 员:张 琪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李金彪 县委办副主任
尹国才 县民宗局副局长
罗延福 县政府办副主任
贺国惠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 敏 县人社局总会计师
周冬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文 枫 县文旅广体局总工程师
刘小平 县城管局副局长
罗志武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邓其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 峰 县广电台副总编辑
谭平华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罗建勇 湖南省网岭监狱铭德公司副总经理
邓 凯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刘艳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成员单位对应任职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文。
二、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全县人口普查工作;制定全县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培训、试点;组织实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普查文秘、宣传、经费编制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口普查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建立普查数据库,发布人口普查公报等。
县委办:负责协助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普查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
县民宗局: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普查工作和少数民族的人口普查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普查督查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将户籍人口信息等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并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行政区划及变动、死亡人口火化信息资料等相关资料。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保障工作,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关年度预算,监督普查经费的使用情况;协助完成普查物资的政府采购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住房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
县住保中心:负责协调物业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与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联合发文布置中职院校和普通高中的人口普查工作,并共同督促检查上述各类学校的人口普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协助配合普查户外宣传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人口信息;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死亡人口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以及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以及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及相关企业的普查宣传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档案托管在人社部门的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和领取养老金人员的死亡信息,协调基层劳动保障平台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县广电台: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发展中心的普查宣传工作,并协调做好普查培训的会议场地、会议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对驻攸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及军事管理区内所有人员统一进行普查、汇总,提供应征入伍应注销户口人员有关资料;负责对驻攸武警部队及武警部队营院内所有人员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网岭监狱:负责辖区范围内普查动员工作,并对行政职能范围内所有人员的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三、工作方式
1、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2、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3、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攸县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