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20-07239
发文日期:2020-05-28
成文日期:2020-05-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的通知
攸政发〔2020〕3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
野生动物的通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对2014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攸政告〔2017〕6号),部分内容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相关内容不符。为此,经研究,决定废止《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攸政告〔2017〕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