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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nyx-0001/2021-09797 发文日期:2021-09-10 成文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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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接待服务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1-09-10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办发〔20218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接待服务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接待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9

 

攸县接待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1号)、《关于攸县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株编办〔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攸县接待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接待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接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拟订我县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范围内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

(四)负责全县接待单位的业务联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接待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单位对外联络协调、上传下达、文件收发、机要保密;负责公务接待方案的制作、送签和整理归档;负责单位内务、财务、资产管理。

(二)接待股。负责范围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接待工作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县接待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