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索引号:hnyx-0001/2022-01793 发文日期:2022-03-14 成文日期:2022-03-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2-03-14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办函〔202211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攸县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9

 

 

 

 

 

 

攸县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调整方案

 

为继续稳定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双季稻示范建设的积极性,带动全县双季稻生产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考核任务目标,结合2021年实施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攸县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区域划定

除黄丰桥镇、鸾山镇外,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根据区域条件、种植积极性等各建立双季稻示范区1个以上。按建设要求分为一般示范区和核心示范区,每年度核心示范区的具体区域由县农业农村局和统计局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确定;2022年一般示范区建设数量增加至50个,今后每年度的一般示范区建设数量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确定,一般示范区具体区域经大户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择优确定。

二、奖补措施

(一)双季稻种植补贴。一是核心示范区种植补贴。分为两方面:1.早晚稻种子补贴。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对核心示范区发展双季稻所需早晚稻种子进行物化补贴,早稻种子按常规稻每亩6公斤进行发放,早稻面积由经营主体申报,经乡镇(街道)农技部门核准确定,晚稻种子以核定的早稻面积按每亩2公斤左右发放;2.双季稻种植现金奖补。对核心示范区双季稻生产所需的肥料、农药等物资投入进行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补贴面积为核心示范区该年度无人机测量的双季稻面积(若早、晚稻面积不一致的,以早稻、晚稻面积的最小值为准)。补贴对象为核心示范区经营大户(联合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是一般示范区种植补贴。按照先申报后建设原则,优先在核心示范区的周边辐射范围内开展一般示范区建设(特别是核心示范区承包户承包的与核心示范区田块相连的区域),其余视情况选择集中连片(严格管控区除外)200亩以上效果好的列为双季稻一般示范区1.早晚稻种子补贴。政府采购的早、晚稻种子发放数量适当倾斜;2.双季稻种植现金奖补。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亩80元,补贴面积为一般示范区该年度无人机测量的双季稻面积(若早、晚稻面积不一致的,以早稻、晚稻面积的最小值为准)。

(二)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核心示范区双季稻覆盖率(双季稻面积占水田面积的比例,下同)在40%(含)以上分三个档次给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励:1.核心示范区双季稻覆盖率为40%(含)—50%(不含)的,给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1万元;2.核心示范区双季稻覆盖率为50%(含)—60%(不含)的,给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2万元;3.核心示范区双季稻覆盖率在60%以上的,给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3万元。创建一般示范区3个以上(含3个)且效果好的乡镇(街道)给予乡镇(街道)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4万元;创建一般示范区1-2个且效果好的乡镇(街道)给予乡镇(街道)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2万元。该奖励资金只能用于各乡镇(街道)双季稻示范建设的宣传组织等相关工作开支,不得用于个人福利待遇发放等。

(三)数据采集服务费用。对统计部门开展双季稻示范区种植情况等相关数据采集(含无人机拍摄)、开展现场勘查等服务工作,安排10万元数据采集服务费用。

(四)工作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年度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将乡镇(街道)的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列为重要考核细项,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内容为双季稻示范区生产情况(双季稻覆盖率、一季稻覆盖率、耕地抛荒治理等)以及工作措施到位率(大户流转情况、工作督查指导情况等)。对建立了双季稻核心示范区但该年双季稻核心示范区双季稻覆盖率低于30%(含)的所在乡镇(街道),约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并取消下一年度农业相关项目安排。

(五)涉农项目倾斜。一是为进一步扩大双季稻示范区周边农田粮食生产面积,提高双季稻示范区大户或农户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早晚稻种子发放、双季稻轮作等相关项目倾斜支持双季稻示范区;二是对位于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的双季稻示范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按流程优先给予立项。

三、资金预算

双季稻示范建设预算资金每年335万元,资金从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及切块用于支持新型主体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中支出,具体如下:

(一)双季稻种植补贴(240万元)。核心示范区:按核心示范点水田面积2182.75亩、双季稻覆盖率80%左右测算,核心示范区双季稻面积1800亩左右,早晚稻种子采购资金28.8万元(160/亩),现金补贴资金54万元(300/亩)。一般示范区:一般示范区每个规模在200亩以上、400亩以内,全县一般示范区面积12000亩左右,每亩奖补现金80元,需现金奖补资金96万元左右。早稻种子采购资金61.2万元,晚稻种子视情况优先支持。

(二)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组织奖励(85万元)。15个核心示范区均达到双季稻覆盖率60%以上的最高标准每个给予组织奖3万元共需45万元。15个乡镇(街道)创建50个一般示范区且效果好预算给予组织奖40万元。

(三)数据采集服务费用(10万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双季稻示范建设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双季稻示范区的生产情况和工作情况纳入村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政策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要确保奖补资金到位。

(二)及时掌握情况。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村(社区)负责人要对双季稻示范区田块进行现场勘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及时掌握双季稻示范区耕地流转情况,种植意向、实际种植情况等动态,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乡镇(街道)责任领导和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力度。

(三)积极引导流转。为便于发展双季稻种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双季稻示范区所在农户的工作,引导发动有条件的、配合度高的大户对双季稻示范区域进行集中流转。

五、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附件:1.2022年攸县双季稻示范区建设数量分解表

      2.2022年攸县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2022年攸县双季稻示范区建设数量分解表

附件1

序号

乡镇(街道)

核心示范区数量(个)

一般示范区数量 (个)

1

酒埠江镇

0

1

2

皇图岭镇

2

8

3

宁家坪镇

0

1

4

网岭镇

2

7

5

丫江桥镇

0

1

6

新市镇

3

9

7

莲塘坳镇

1

2

8

菜花坪镇

2

4

9

渌田镇

0

2

10

石羊塘镇

2

3

11

桃水镇

1

2

12

江桥街道

0

3

13

联星街道

1

4

14

春联街道

1

2

15

谭桥街道

0

1

16

鸾山镇

0

0

17

黄丰桥镇

0

0

合计


15

50


附件2

2022年攸县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申报日期: 2022             

双季稻示范区建设申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申报示范区建设类型(核心示范区/一般示范区)


示范区双季稻种植面积(亩)


示范区建设地址(详细到组)


早稻种植品种意向


晚稻种植品种意向


 

示范区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审核意见

 

 

 

 

                  2022        日(盖章)

注:1、此表由双季稻示范区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农技站审核签章后汇总,于规定时间内前将纸质档(含电子档)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2、一般示范区要求双季稻相对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400亩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