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22-06084
发文日期:2022-08-19
成文日期:2022-08-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攸政办函〔2022〕55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分管药品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王国荣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新良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陈方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方华容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红军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袁武军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姚文志 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丁新立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余 辉 县商粮局副局长
陈福耀 县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彭 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龙雪刚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
阳吉翔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炜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行文。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