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22-09475
发文日期:2022-12-02
成文日期:2022-12-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攸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发放方案》政策解读
一、依据文件
《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99号)
二、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本次补贴资金分两部分发放:
1.第一批发放对象追加补贴。对2022年在全县计税面积内种植早稻及一季稻(含中稻和一季晚稻)、玉米、大豆、红薯、高粱五类粮食作物的,本次按10元/亩的标准追加补贴。
2.种植双季晚稻补贴。对2022年在全县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晚稻的进行补贴,补贴标准50元/亩左右,具体标准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和全县双季晚稻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再生稻不列入双季晚稻申报范围。
(三)补贴方式。追加补贴按第一批补贴资金核定的补贴面积,直接核算、录入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将补贴数据录入系统后通过惠民惠农补贴系统“一卡通”发放到位。
双季晚稻补贴按核定的种粮面积,完成补贴数据录入,再通过惠民惠农补贴系统“一卡通”发放到位。
三、双季晚稻补贴面积的核定
按照属地管理、所在地登记的原则,由双季晚稻种植农户到村民小组登记并签字,村民小组核实公示后上报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审核公示后报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复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
核稿:陈莹
办公室审核 :孙斌
分管领导:李惊雷
主要领导:刘分粮
链接文件: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