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24-04081
发文日期:2024-10-09
成文日期:2024-10-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文字解读】《攸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3〕1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按照“谁种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补贴对象为2022年县内水稻实际种植者,包括2022
年利用承包地种水稻的农户,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
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流出方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上年度的水稻种植规模测算,确定我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34
元/亩。即耕地内实际种植早、中(再生稻)、晚稻的补贴标准为34元/亩。
(三)补贴方式。按照核定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2023年12月10日前,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
方式发放到位。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水稻种植户申报——村组核查、公示、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上报—县级核发—资金录入发放”的程序开展补
贴发放工作。
链接:关于印发《攸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5)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