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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攸县“四上”企业申报工作的思考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7-01-05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四上企业”统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某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因而被视为是国民经济普查的主要方式,并对各级政府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四上企业”是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一套表”改革和联网直报的“龙头”,更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规模状况及相关情况不仅能反映和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总量、规模、速度和效益水平,更能体现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后劲。针对新常态攸县经济发展现状,“四上”企业单位能否及时入库直接影响到攸县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做好“四上”企业单位入库申报工作,对准确、全面、及时、客观反映攸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四上企业”申报的标准、原则、方法和资料

(一)申报标准。注册地为我县范围内的法人单位达到以下标准才可以申报为“四上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2、资质内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重点服务业。在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行业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信息传输等10大行业),且申报时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预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原则。“四上企业”实行法人企业在地统计原则,即必须是在我县县域范围内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在达到上述标准后才能按程序申报纳入统计范围。对于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分厂、分矿、分店等)、个体工商户均不能申报为“四上”企业。

(三)申报方法。“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经科局、住建局、房产局、商务旅游和粮食局等单位按管辖范围组织清查摸底,国税、地税和市场质量监管局等单位配合完善入库所需资料(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纳税申报材料),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具体组织实施入库申报。“四上”企业申报资料需报统计部门逐级审核,经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批后,才能成功申报为“四上”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申报资料。“四上企业”申报所需资料包括: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二、攸县“四上企业”申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攸县“四上企业”申报成功53家,其中:工业28家、服务业10家、批发零售业8家、住宿餐饮3家、房地产开发也3家、建筑业1家,但与上年相比减少18家。目前,“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较少。攸县有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经营收入能够达到“四上企业”标准,但由于不是法人单位等原因不能及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攸县“湘东大市场”、“湘东家居城”和“湘东汽贸城”等三大专业市场的商户营业额数据受限于统计口径问题,没有纳入统计范围;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县开办的分支机构没有进行法人单位登记,导致很多数据统计不上来。

(二)企业的配合程度较低。随着统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四上企业”申报工作越来越规范严格,对申报资料的审核越来越严格,往往要退回企业修改多次,一些企业对此表现出厌倦情绪,主动配合不够。企业申报“四上”后,要履行联网直报工作义务,要求填报正规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工作任务增加,主动性不高。


三、“四上企业”申报入库难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由于申报“四上企业”要办理一般纳税人,但不少企业认为这样会增加税负和生产管理成本,宁愿按小规模纳税人定税的模式运作。目前,攸县部分企业实行税收定额制度,如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部分生产原料来自私营企业和农民,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税负水平将大幅增加,严重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所以生产单位都不愿意申报一般纳税人。

(二)企业管理模式落后。大部分企业是家族式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素质的科技型、经营型人才。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申报规模企业中,部分企业没有专业会计,无法做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另外,由于规模以上企业的管理较一般企业严,有的企业觉得企业“入规”后要定期上报统计报表和资料,又得不到实际好处,还会增加企业的工作量。“入规”后作为县里的重点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来企业检查增加,企业怕增加麻烦,也不太愿意申报。

(三)企业申报资料不全。自2011年起,“四上企业”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比较多,程序要求非常严格。但在现实工作中,部分企业对申报工作理解不到位,认为需要申报的资料多、复杂、要求严格,导致在上报资料时降低标准,将不齐全的、复印不清晰的、有涂改的资料报上来,一定程度上造成无法通过资料全面了解企业基本信息,影响了对申报企业真实情况的判断,降低了申报工作质量。


三、对策建议

“四上”企业是一个区域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全县财政和税收的主要来源,是解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更是核算和评估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等重要经济指标的基础。“四上”企业的发展情况是县域发展水平的晴雨表,它的数量、规模、结构直接决定着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四上审批”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大力宣传政府优惠扶持政策,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增强企业申报“四上”的意愿,提高企业申报“四上审批”的积极性。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符合“四上”标准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企业如实申报统计数据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落实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要实行税收、融资、土地、水电等优惠政策。二是制定扶持政策。对发展迅速的规模以上企业,政府要给予企业更为优惠的扶持发展政策,积极协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得到最大的优惠。三是制定奖励政策。对经济发展、税收收入较多、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的规模以上企业和个人,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三)完善注册登记工作。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基础数据,筛选出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通过走访调查进一步摸清企业经营状况。对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个体工商户,要做好引导和服务,支持其变更注册为县内的独立法人单位,帮助及时做好工商政策、税务登记、企业资质等证照的办理工作,确保其成为“四上”企业,纳入统计范围。

(四)培育企业发展壮大。一是抓好招商引资。在招商引资方面,要将注册成为我县境内的法人企业作为基本条件,要以招引大项目为重点,加快建设进度,缩短投产时间,保证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项目投产和企业入库。二是抓好小企业培育。要对全县规下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立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重点培养,努力帮助他们研究发展战略,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其尽早列入到统计报表范围。

(五)完善申报激励机制。完善对镇(街道)、部门和园区的考核内容,加大对规模企业发展考核的比重,对新增规模企业贡献较大的镇(街道)、部门和园区要重奖,对未完成新增规模企业任务的实行重罚,促进镇(街道)、部门和园区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及对新增规模企业列入统计报表范围的工作力度。

(六)提升部门配合能力。新的“四上”企业申报方法制度实施以后,对新增规模企业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较多,对申报材料审核很严格,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在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和提供法人代码、完税证件、国土手续、环评批复等方面为申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