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攸县统计局
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777个;从业人员24599人,比2018年末增长3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3.2%,零售业占46.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5.3%,零售业占34.7%(详见表4-1)。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4%;负债合计87.82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3亿元,比2018年增长47.43%(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76个;从业人员2146人,比2018年末增长67.1%(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5亿元;负债合计5.49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4亿元,比2018年增长185%(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07个;从业人员1512人,比2018年末增长109.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7.8%,餐饮业占5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1%,餐饮业占50.9%(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5%;负债合计2.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7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6个;从业人员1771人,比2018年末增长72.3%(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1.3%,其他统计类别占8.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3%,其他统计类别占5.7%(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9亿元;负债合计8.27亿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7亿元(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4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1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8个,比2018年末增长52.6%;物业管理企业11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66人,比2018年末下降21.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35人,比2018年末下降12.9%;物业管理企业70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8.4%和增长32.4%(详见表4-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3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1.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物业管理企业5.4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7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9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1.3%。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3亿元,比2018年下降31.7%(详见表4-16)。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28个,从业人员7198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8.3%,商务服务业占71.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2.7%,商务服务业占77.3%(详见表4-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9%,其他统计类别占4.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其他统计类别占0.9%(详见表4-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2.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67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1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3.81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43.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03亿元(详见表4-19)。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