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7)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8)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8)
四、公共服务事项…………………………………………(10)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攸县科技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联系方式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 制定全县科技政策性文件 | 办公室 | 24222411 |
组织实施科技法律、法规和规章 | ||||
拟定全县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政策措施; | ||||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 ||||
2 | 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指导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 | 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 知识产权局 | 24222411 |
指导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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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 | 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科技创新平台等县级科技计划 | ||||
承担科技计划评审、综合协调工作 | ||||
负责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 ||||
牵头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 ||||
负责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 ||||
负责科技管理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 ||||
4 | 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 拟订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负责科技支撑种业、粮食安全、畜禽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农业信息化等工作 | ||||
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 ||||
推进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工作 | ||||
推动资源环保、生物医药等科技产业化,促进科技支撑“两型社会”建设 | ||||
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 | ||||
5 | 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县技术县场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发展 | 牵头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 | 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 24222411 |
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和政策 | ||||
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进技术县场发展 | ||||
负责管理全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 | ||||
归口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 | ||||
6 | 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省、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 | 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 | ||||
负责推进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 | ||||
指导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地及孵化器建设工作 |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管理工作 | ||||
7 | 组织开展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及县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统筹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负责专利执法工作 | 知识产权局 | 24222411 |
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 ||||
指导监督乡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 ||||
负责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的公开,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 ||||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 ||||
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及局机关相关法律事务 | ||||
拟订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并贯彻落实 | ||||
8 | 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拟订并贯彻落实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全县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 知识产权局 | 24222411 |
负责全县专利项目归口管理及其绩效评价 | ||||
负责与乡镇、园区及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联络及业务指导 | ||||
指导、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 ||||
指导专利运营,推进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价值评估和企业专利许可、转让等工作,引导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 ||||
负责组织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工作 | ||||
负责组织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及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及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评估工作 | ||||
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 | ||||
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负责12330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工作 | ||||
承担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组织实施县专利奖励工作 | ||||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专利奖的申报工作 |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 ||||
9 |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 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 ||||
组织全县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科技智库建设 | ||||
开展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协调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 | ||||
10 | 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 科技项目和预算经费的监督管理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 | ||||
11 | 拟订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事宜 | 组织拟订我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组织实施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专项计划 | ||||
协调跨区域的重大科技合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 ||||
12 | 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县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 | 办公室 | 24222411 |
13 | 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措施 | 办公室 | 24222411 |
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 | ||||
组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 | ||||
参与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
14 | 组织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的规划和政策。 | 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 办公室 | 24222411 |
15 | 负责科技奖励、专利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及专利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等工作 | 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 办公室 | 24222411 |
负责科技、专利统计分析工作 | ||||
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励管理工作 | 科技管理股 | |||
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工作 | 办公室 | |||
16 | 负责全县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电子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与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实施 | 负责全县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 办公室 | 24222411 |
参与电子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与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实施 | ||||
17 | 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知识培训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负责拟定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 | 地震管理办公室 | 24222411 |
负责拟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积极组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 ||||
18 | 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动参数区划以及震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负责震情快报和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 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 地震管理办公室 | 24222411 |
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 ||||
负责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 ||||
负责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 ||||
负责指导全县的震害防御工作 | ||||
19 | 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 | 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工作,及时报送地震监测信息 | 地震管理办公室 | 24222411 |
指导全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调查核实宏、微观地震异常 | ||||
组织地震现场考察,编写震情通报和考察报告 | ||||
加强震情跟踪,对本地区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 | ||||
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研攻关、交流和推广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科学技术保密管理工作 | 县科技局 | 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科技保密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的报批和监管工作 |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发布) | 某涉密科研项目发生泄密事件时,县保密局负责上报、查处工作,县科技局协助 |
县保密局 | 指导全县开展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对全县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 ||||
2 | 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县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 县科技局依法组织协调专利保护工作,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与监督。工商局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文广新局组织、指导著作权纠纷调解、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农业局、林业局在各自领域管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县公安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刑事衔接。县商务局牵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 | 对于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等行为,由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处理,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处理 |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 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县级科技项目计划、创新平台基地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要时延伸至项目实施相关合作单位。 |
二、监督检查内容 | 对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
三、监督检查方式 | 1. 委派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检查。每年选取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委派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检查,指导承担单位做好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和项目实施方面的其他工作。 |
四、监督检查程序 | 1. 抽查检查。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自纠、组织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自纠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对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县州、县科技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赴实地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可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查阅会计资料和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核查项目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
五、监督检查措施 | 各业务股室,应采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常规监督检查、专项抽查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县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管,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
六、监督检查处理 |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及时整改,不适宜继续实施的项目,应及时终止。同时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退回未发生和不合理使用的财政科技经费。对项目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的,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工作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接受举报投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 | 接受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办;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 办公室 | 12330 |
2 | 提供专利信息查询、检索服务 | 建立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提供专利布局、预警分析服务。 | 科技管理股 | 24222411 |
3 | 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 办公室 | 2422411 |
4 | 提供专利运营和专利县场事务服务 | 提供专利转让、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和专利交易工作服务。 | 科技管理股 | 2422411 |
5 | 开展科技宣传 | 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科技宣传的平台建设,宣传科技体制改革对释放创新红利的作用,宣传科技创新在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支撑作用,宣传科技创新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科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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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主动收集、梳理并公开各种科技信息;接受公众从不同渠道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并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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