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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审计局责任清单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5-06-12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一、  部门职责…………………………………………(3)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0)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1)

四、公共服务事项……………………………………(13)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                  领导签字:

                                联系方式:13574265888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科)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办公室

 

24232400

 

依法制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办公室

 

24232400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办公室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参与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办公室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

办公室

 

24232400

 

2

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金融审计股

24232400

 

执行审计通知、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处理处罚、出具审计报告等法定程序。

 

 

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法制审理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并出具整改报告。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经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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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管理体制建设的建议。

以《审计要情》、《审计信息》、《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加强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办公室

 

24232400

 

4

审计监督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财政金融审计股

24232400

 

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办公室

财政审计股

 

24232400

 

拟订向县政府、县人大报送的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办公室

财政金融审计股

 

24232400

 

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办公室

 

24232400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办公室

 

24232400

 

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办公室

 

24232400

 

5

审计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财政审计股

24232400

 

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审计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4232400

 

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24232400

 

审计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24232400

 

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情况

24232400

 

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24232400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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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组织和协调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责科

24232400

 

组织实施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经责科、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组织拟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

经责科

24232400

 

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

经责科

24232400

 

7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组织专项审计调查,并依法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调查结果。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对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8

负责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及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承担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及市审计局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事项。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承担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授权经济责任的审计事项。

经责科、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9

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审计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制定、组织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开展审计执法检查,检查审计执法质量。

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

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协助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24232400

 

 

10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办公室

24232400

 

 

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比。

办公室

24232400

 

 

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法制审理室

24232400

 

 

11

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中的应用;组织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指导全县审计系统计算机审计技术工作。

办公室

24232400

 

 

12

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经责科。

24232400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2

 

 

 

 

 

3

 

 

 

 

 

4

 

 

 

 

 

5

 

 

 

 

 

6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一、监督检查对象

 

 无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监督检查措施

 

  

 

 六、监督检查处理

 

 

 

 

 

 

 

注:1.适用于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市直部门。

 

2.以上六个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并。

 

 

 

 

 

 

 

(二)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无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监督检查措施

 

 

 六、监督检查处理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

 

 

 

 

 

 

 

 

 

 

 

 

 

 

注: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一并纳入该部门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