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审计局责任清单
攸县审计局
责任清单
二○一七年十一月
一、部门职责
单位名称(盖章):攸县审计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办公室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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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制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 办公室 | 24232400 | |||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 办公室法 制审理室 | 24232400 | |||
参与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 办公室法 制审理室 | 24232400 | |||
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 | 办公室 | 24232400 | |||
2
| 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财政金融 审计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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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审计通知、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处理处罚、出具审计报告等法定程序。 | 法制审计室 | 24232400 | |||
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 法制审理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
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并出具整改报告。 |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经责股 | 24232400 | |||
3
| 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 以《审计要情》、《审计信息》、《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加强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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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24232400 | ||||
4
| 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 财政金融 审计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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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 | 办公室 财政审计股 | 24232400 | |||
拟订向县政府、县人大报送的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办公室 财政金融 审计股 | 24232400 | |||
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 办公室 | 24232400 | |||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办公室 | 24232400 | |||
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 办公室 | 24232400 | |||
5
| 负责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 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 股财政审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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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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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 |||||
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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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 |||||
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情况。 | |||||
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 |||||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 |||||
6
| 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 组织和协调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经责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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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
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 经责科、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股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
组织拟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 | 经责科 | 24232400 | |||
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 | 经责科 | 24232400 | |||
7
|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重大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依法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调查结果。 | 财经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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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
8
| 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制定、组织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开展审计执法检查,检查审计执行质量。 | 法制审理室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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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 | 法制审理室 | 242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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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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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 办公室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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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比。 | 办公室 | 24232400 | |||
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 法制审理室 | 24232400 | |||
10 |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电子数据审计培训和计算机审计技术资格考试工。 | 指导全县审计系统计算机审计技术工作。 | 办公室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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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 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 行政事业审计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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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 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 | 财政金融股、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环保审计股、经责科。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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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 法制审理室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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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经贸环保审计股 | 242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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