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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责任清单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8-03-16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


责任清单




二○一七年十一月


一、部门职责

单位名称(盖章):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日常考勤、来电来文接听收发、公车管理、客接待、信访、会务组织、后勤、安全保卫和创建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年鉴》编写、档案管理、机要和保密工作;承办干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对接市县两级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各部门考核工作。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日常考勤、来电来文接听收发、公车管理、客接待、信访、会务组织、后勤、安全保卫和创建等工作;

办公室

 

 

 

24223897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年鉴》编写、档案管理、机要和保密工作;

承办干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宣传工作

对接市县两级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各部门考核工作。

2

 

 

 

 

 

 

 

审核全县技术市场开发、中介、经营机构;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引进技术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审查、核发《技术贸易许可证》;负责技贸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组织、指导技术商品信息交流;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维护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管理财务档案;负责纪检工作。

 

 

 

 

 

 

 

审核全县技术市场开发、中介、经营机构;

技术市场

管理办公室

 

 

 

 

 

 

 

24259913

 

 

 

 

 

 

 

 

 

 

 

 

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引进技术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审查、核发《技术贸易许可证》;

负责技贸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

组织、指导技术商品信息交流;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维护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管理财务档案;

负责纪检工作

3

 

 

 

 

拟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工作;分析监测工业企业的运行情况,掌握分析工业企业投资动态;应对省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负责乡镇发展工业考核和工业产业奖励考核工作;负责工业项目申报和小升规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工作。

 

 

 

 

拟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工作;

经济运行股

 

 

 

 

24259916

 

 

 

 

 

 

 

 

 

分析监测工业企业的运行情况,掌握分析工业企业投资动态;

应对省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

负责乡镇发展工业考核和工业产业奖励考核工作;

负责工业项目申报和小升规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工作。

4

 

 

 

 

 

 

 

 

 

 

协调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供应的工作;承担工业节能监察、节能目标考核、推进企业节能工作;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自主审核工作;承担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在线平台监测和监督月报管理工作;承担省重点调度协调100家节能环保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组织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的审核意见工作;组织节能及综合利用的项目申报工作;承担供用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为工作;承担电力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和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及工业企业关停等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承担全县盐业管理工作。

 

 

 

 

 

 

 

 

 

 

协调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供应的工作;

能源和电力运行股、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24316381

 

 

 

 

 

 

 

 

 

 

 

 

 

 

 

 

 

 

 

 

 

承担工业节能监察、节能目标考核、推进企业节能工作;

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自主审核工作;承担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在线平台监测和监督月报管理工作;

承担省重点调度协调100家节能环保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组织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的审核意见工作;

组织节能及综合利用的项目申报工作;

承担供用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为工作;

承担电力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和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

承担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工作;

负责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及工业企业关停等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承担全县盐业管理工作。

5

 

 

 

 

 

 

 

 

 

监测和分析非公经济运行情况;负责企业协会组建、融资平台建设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协调等工作;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申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项目工作;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承担企业帮扶、企业调研、企业困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及监测工作;承担省、市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助保贷"工作。

 

 

 

 

 

 

 

 

 

监测和分析非公经济运行情况;

中小企业服务股

 

 

 

 

 

 

 

 

 

24229008

 

 

 

 

 

 

 

 

 

 

 

 

 

 

 

 

 

 

 

负责企业协会组建、融资平台建设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协调等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申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项目工作;

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承担企业帮扶、企业调研、企业困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

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及监测工作;

承担省、市信息报送工作;

负责"助保贷"工作。

6

 

 

 

 

 

 

 

 

 

 

 

 

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知识产权审议、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承担12330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工作;负责12396新农村科技服务工作;承担对专利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专利听证工作;制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承担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县专利奖励工作;组织国家、省市专利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股

 

 

 

 

 

 

 

 

 

 

 

 

24224700

 

 

 

 

 

 

 

 

 

 

 

 

 

 

 

 

 

 

 

 

 

 

 

 

 

指导知识产权审议、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

承担12330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工作;

负责12396新农村科技服务工作;承担对专利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对专利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专利听证工作;

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

承担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县专利奖励工作;组织国家、省市专利奖的申报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7

 

 

 

 

 

 

 

 

 

 

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提出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指导科技基地建设,参与编制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的建设规划;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承担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实施软科学研究;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负责新高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工作;负责科普宣传和联系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科技管理股

 

 

 

 

 

 

 

 

 

 

24316949

 

 

 

 

 

 

 

 

 

 

 

 

 

 

 

 

 

 

 

 

 

提出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

指导科技基地建设,参与编制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的建设规划;

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承担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县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实施软科学研究;

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

负责新高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工作;

负责科普宣传和联系科技特派员工作;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工业规划

 

县经科局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由县经科局负责编制

《关于印发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政办发〔2011〕72号)

 

县经科局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县发改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

 

县发改局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平衡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2

 

经济运行调节

 

县经科局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日常运行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运等日常生产保障性职责

《关于印发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政办发〔2011〕72号)

 

县经科局负责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发改局

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

 

县经科局

负责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

《关于印发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政办发〔2011〕7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5号)

 

1、县发改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制定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界定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等。2、县经科局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工作,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落实

 

县发改局

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4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核

 

县经科局

按规定权限由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县经科局负责向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某企业申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该项目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核准,则由县经科局为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相应服务;如该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则由县发改局为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相应服务

 

县发改局

牵头全县工业与信息化领域新建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核,需上级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由县发改局承担

5

 

节能

 

县经科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县经科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县发改局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县发改局

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6

 

 

 

物流管理

 

 

 

县经科局

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关于印发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政办发〔2011〕72号)

 

 

 

某企业要剥离外包内部物流业务,可向经科部门申请指导支持;要建设物流中心项目,应向发改部门申请备案;要开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流通配送、电子商务业务,可向商务部门申请指导扶持;要开展道路运输业务,应向交通运输部门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发改局

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县商务局

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

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7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审查

 

县经科局

对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项目总投资估算表、项目资金来源表、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审核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三条;《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县发改局

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进行审查。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8

 

担保机构管理

 

县经科局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协调和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局对担保资金(包括代偿补偿资金帐户)进行管理,指导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为小微企业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三条。

2、财政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7号)第十三条

 

县经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担保机构发展,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引导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研究全市再担保模式,指导再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县政府金融办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

 

县政府

金融办

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

9

 

科学技术保密管理工作

 

县科技局

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科技保密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的报批和监管工作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发布)

 

某涉密科研项目发生泄密事件时,县保密局负责上报、查处工作,县科技局协助

 

县保密局

指导全县开展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对全县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10

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县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县科技局依法组织协调专利保护工作,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与监督。工商局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文广新局组织、指导著作权纠纷调解、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农业局、林业局在各自领域管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县公安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刑事衔接。县商务局牵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

对于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等行为,由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处理,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处理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主要负责查处辖区内重大违法行为、对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
(五)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重点评查、书面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整改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整改纠正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四)县经科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五、监督检查措施

县经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经科部门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
(四)行政执法依据不合法的;
(五)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六)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检查的单位名称;
(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五)执行检查的部门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申请复查。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执行。

六、监督检查处理

经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不予履行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或适用程序不当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而随意实施行政行为的;
(四)超越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五)行政裁量权行使不当,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
(六)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
(七)泄露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八)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十)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命令的;
(十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二)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对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暂停行政执法活动;取消执法资格,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给予行政处分;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等。
需要追究党纪处分的,由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一、主要内容

工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未按规定实施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二、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八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三、有关措施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对接合作,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

牵头组织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开展产业合作对接活动,协调开展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经济运行股

24316381

2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组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相关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融资、信息、法律、技术等服务

经济运行股

24316381

3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与信用服务

搭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组织对接活动;搭建省融资与信用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信用服务

经济运行股

24316381

4

产业政策宣传

通过网上发布、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传达国家产业方面的最新政策,接受业务咨询。

经济运行股

24316381

5

开展企业家、企业管理人才培训

每年完成2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异地高校培训班以及开展轨道交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培训。

办公室

24223897

6

软件产品技术服务

承担软件技术和产品标准贯彻、应用及标准推广等服务

信息产业股

24259916

7

接受举报投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

接受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办;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办公室

12330

8

提供专利信息查询、检索服务

建立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提供专利布局、预警分析服务。

科技管理股

24222411

9

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办公室

2422411

10

提供专利运营和专利县场事务服务

提供专利转让、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和专利交易工作服务。

科技管理股

2422411

11

开展科技宣传

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科技宣传的平台建设,宣传科技体制改革对释放创新红利的作用,宣传科技创新在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支撑作用,宣传科技创新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科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