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攸政办发〔2011〕24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1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为 “十二五”开局之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扎实抓好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穿于行政决策的始终。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上报前,应当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专家、法律顾问等进行适当性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审查应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人民政府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切实做到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纠纷化解新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开创建设法治政府新局面。
(三)推行“阳光政务”。各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实际,根据本单位的“三定”方案以及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的“阳光政务”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一是依法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后进行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权力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行政复议办案场所等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攸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攸政办发〔2008〕3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按法定时限提交相关证据和答辩书,积极应诉,切实维护政府依法行政形象。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举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任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攸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攸政发〔2007〕6号),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要做到每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必须经法制部门(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即“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加强对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要做到及时、有序、规范,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工作。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做好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保留、修改、废止)现行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
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建设工作。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备
案和检索系统,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不得反弹。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并联审批。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3、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4、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确定的工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格式制定并发布案例。要认真落实证据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重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不断加强对各部门制定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指导监督。2、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去年全面启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回头看”工作。凡是未制定裁量权基准的部门,要在8月底之前按照制定标准和要求认真完成基准制定工作。凡是基准制定质量有问题的,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裁量权基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的监督检查。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各部门要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1、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查。并将评查工作的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按照被监督检查单位不少于行政执法单位总数50%的要求进行1—2次监督检查。2、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攸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具体要求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评。3、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贯彻《攸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攸政办发〔2010〕37号),县政府法制办要建立与监察、人事、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机关违法败诉案件情况,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加强依法行政报告工作。县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应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通知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
审核: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