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攸政法发[2011] 1号
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
现将《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优质的法制服务。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度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重点,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积极实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全年完成5次以上听证会,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2、做好行政程序建设的具体工作。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做好行政程序建设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程序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创新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介工作。
3、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收费项目的监督。根据全县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的清理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4、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在去年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今年,要把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点。严格按照《攸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
5、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积极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整合法律资源,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出谋划策。
二、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一是做到“有件必审”。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二是做到“有件必登”。要做到“应登尽登”,坚决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加强对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到“有件必备”。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和备案工作,定期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做到“有错必纠”。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7、建立健全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积极做好与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的协调工作,以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攸县政报》为载体,建立我县规范性文件网上检索系统。
8、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失效文件,并及时公布失效文件目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过期、作废的行政执法证件。将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和《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以及《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切实履行政府法制监督职能,实行督办制度,加强与县监察部门的联合办案力度,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
11、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12、努力建立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县城管局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
13、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继续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协作,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员、发放行政执法民意测评表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边际、提高监督效率,努力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政府层级监督
14、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证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率达100%,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制,依法履行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率100%,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15、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和服务,落实行政复议现场查勘制,加强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切实保障办案公正合法、提高效率。对土地纠纷等多发性行政复议,要认真研究问题出因。对有意损害群众利益,乱发土地使用权证等乱作为行为,要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真正体现有权就有责,用权就有监督。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工作。
16、创新行政复议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四大程序、四项制度”,即: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与受理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不提交证据材料的处理程序、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制度、实地调查制度、质证辩论制度、协调和解制度。
五、努力提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7、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健全法制工作组织网络,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创设法制工作机构,明确法制专(兼)干。积极探索改进考评方法,继续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办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坚持以点带面的方式来规范行政行为,为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作出努力。
18、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完成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信息上报数量,积极向省、市《法制简报》投稿。积极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单位协作,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