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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1-07-18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办函〔2011〕56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攸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攸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0〕3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评议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执法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评议标准及档次
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垂直管理单位考核按《攸县2011年度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垂直管理单位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标准执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内部考核占8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20分,年终考核占60分),外部评议占20分(其中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评议意见占10分,行政执法测评点评议意见占10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攸县2011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
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3)标准执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考
核占20分,年终考核占80分。
依法行政考核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基本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三、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报表的报送情况;统一布置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政府法制宣传调研等重大活动的参与情况;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情况;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等情况。该项考核由县政府法制办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二)年终考核。被考核对象先进行自查自评,得出自评分数,再由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评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考核评分细则对各被考核对象分组进行考核。具体程序为:
    1.各被考核对象总结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2.考核小组查看依法行政有关文件、台帐和其他材料;
    3.考核小组抽选检查行政执法卷宗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卷宗;
    4.考核小组视情随机提问;
    5.考核小组结合考核情况反馈意见。
考核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根据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外部
评议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档次,提出考核意见。
    四、考核时间
    11月1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以及被考核对象上一级主管部门,并纳入县政府绩酬挂钩考核范畴。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整改意见和报告,限期整改。

附件:1.攸县依法行政被考核单位名单
      2.攸县2011年度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垂直管理单位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
      3.攸县2011年度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
      4.行政行为年度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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