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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1-07-19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法发[2011]3号

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1〕58号)的规定和要求,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决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电话设置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731-24223059
    二、监督电话的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职权、依据的咨询;
  (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确认;
  (三)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三、监督电话文书告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要将本单位监督电话公布在作出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上告知当事人。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