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攸政法发〔2011〕2号
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
通 知
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株洲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卷评查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案卷评查范围
各行政执法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组织)2011年1月1日以来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案卷评查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自我评查和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案卷评查标准及档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百分制,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案卷,60至89分为合格案卷,59分以下为不合格案卷。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2。
五、案卷评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1、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本单位2011年1月1日以来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
2、明确本单位参加案卷自我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
3、制定本单位案卷自我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自我评查阶段(2011年7月11日至31日)
1、对照方案和评查标准开展自我评查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查自评总结;
2、评选出本单位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2份。
(三)集中评查阶段(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抽查。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案卷数量的50%;
2、复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标准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打分,评选出本县5至10宗优秀案卷,编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总结阶段(2011年10月4日至10月20日)
1、报送案卷评查总结。各单位10月10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总结需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联系人:刘正宇 电话:24223059 电子邮箱:fzblzy@163.com)
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县政府。同时也将作为2011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经评查评比,对工作负责,案卷质量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案卷质量较差又拒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一一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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