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8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
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部门 | 拟实施时间 | 决策实施依据 | 工作计划 | 是否需要听证 |
1 | 《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攸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 2022年 9月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22〕6号) | 1-4月请示、拟稿、征求意见,4-6月听证、7-9集体决议、会签,9月签发。 | 是 |
2 | 《攸县制种大县发展规划(2022—2025 年)》 | 攸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 9月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 | 1-5月调研、编制、修改,6-8月征求意见,9月政府常务会审议,10月发布。 | 否 |
3 | 《攸县"招大引强"三年(2023-2025 年)行动方案》 | 攸县商务和粮食局 | 2022年10月 | 《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8号)、《株洲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助推"三个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株政发〔2021〕7号) | 构建完善的招商引资体系,制定符合攸县市场发展需求的招商引资方案,进一步盘活攸县经济。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