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株政发﹝2024﹞10号)、《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攸政发﹝2021﹞2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决策执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落实承办主体责任。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遵循决策程序,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三、实行决策档案管理。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动态调整决策目录。根据2025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1.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附件:攸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文字解读:《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