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行政执法人员公示(2025年)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县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攸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攸县司法局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年检、清理、申领和换发情况更新、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攸县司法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