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县属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攸国资发〔2018〕32号
攸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县属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平台公司:
现将《县属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4日
县属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要求,为推动我县国有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有关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攸县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打造富强、美丽、幸福新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使企业平安创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进一步形成,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企业防控到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综治维稳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成为共建共享、充满活力、平安和谐的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 加强工程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各平台公司要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安全负主体责任的具体项目,要严格施工工序及施工技术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台账详实,整改及时,防范到位。
(二)加强融资管理,防范融资风险。严格遵守融资项目审批流程,不得越流程或逆流程进行项目融资;严格控制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降低融资成本,努力提高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融资风险。建立月度、季度、年度还本付息预安机制,严格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管理,确保企业良好信用。
(三) 加强矛盾疏导,防范群体上访。各平台公司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规定落实员工合法福利待遇,及时化解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矛盾,充分发挥公司工会的作用,条件成熟的企业可成立矛盾调解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及时疏导的工作机制,力争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四) 加强应急演练,防范负面舆情。各平台公司要加强“平安企业”宣传教育,在做好值班巡逻、车辆管理、门卫管理、财务安全、信息安全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岗位责任。要认真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紧急重大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在采取措施积极稳妥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报告县政府及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防范负面舆情扩散。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31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起草、制定、印发《县属平台公司“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与各平台公司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企业要根据 “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平安创建人人知晓。
(二)贯彻落实阶段(4月1日-10月10日)。各企业要根据《“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详见附件)的要求,逐项对照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标准、及时彻底整改。创建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企业进行平安创建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企业反馈,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考核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10月中旬,各企业对本单位开展“平安企业”的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企业初评交创建领导小组;11月上旬,创建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评分进行复评、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攸县国资中心“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国资中心主任刘湘波任组长,分管领导、各平台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各平台公司具体工作人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资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定,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县国资中心分管副职张夏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安排平安创建工作。
(二)强化督查整改。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等综治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做好企业员工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纳入 “重要事项交办及员工培训管理”模块考核得分中。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除考核一票否决,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 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组织 领导 责任 落实 (10分) | 1、企业未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 2、企业未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扣2分 3、企业内部未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扣2分 4、未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的扣2分 5、未落实专人或专干负责的扣2分 6、企业未将“平安企业”或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没有召开2次以上的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扣2分 7、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相关工作资料,缺席相关工作会议的扣1分 | |
工作 制度 健全 完善 (20分) | 1、未建立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扣2分。 2、未建立还本付息预安机制的扣2分,因融资还款不及时出现不良信贷的扣10分。 3、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的扣1分,因矛盾纠纷不及时调解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每起扣2分。 4、未建立消防、安全生产制度的扣2分,没有建立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的扣2分 5、发生到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北京非正常上访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5分,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扣2分。 6、重要信息上报不及时扣1分,瞒报、漏报每起扣2分 7、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重点人员和突出问题未纳入管控范围的扣2分,疏导化解控制不力造成了一定后果的扣2分 | |
内部 防范 措施 建设 (20分) | 1、值班守护、巡逻防范工作开展不正常的扣1分 2、重要部位、场所物防设施建设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因物防设施建设不到位发生重特大案件的扣2分,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扣2分 3、重要目标守护措施不力遭到不法分子破坏的扣2分 4、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每起扣3分 5、未开展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演练的扣2分 6、没有在重大节假日、关键时节点传达或强调安稳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扣2分 7、应设立而未设立监控、报警系统的扣1分,监控、报警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因技防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扣2分 | |
平安 管理 长效 机制建设 (20分) | 1、未开展普法教育的扣2分,法制教育无计划、无总结的扣1分 2、未开展年度综治和安全生产检查的扣2分,企业内部未开展综治和安全生产考核的扣2分 3、发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每起扣2分 4、发生侵犯职工权益等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分 5、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0分 6、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每起扣3分 7、企业职工有违法犯罪的每人次扣3分,领导干部有被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扣5分 8、发生涉邪教案事件的每起扣2分 9、单位驾驶人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类。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分别扣2分、4分、6分、8分;负同等责任的减半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每起分别扣0.5分,1分,1.5分,2分。 | |
防范 遏制 重特大 案(事)件 事故 工作 (30分) | 1、发生一般刑事案件,每起扣4分 2、发生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每起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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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项目 | 企业职工被评为县级、省级、国家级见义勇为先进的,每起分别加1分,3分,10分。
在攸县“平安100”平安创建竞赛活动中获得先进单位视情加分。 | |
合 计 | ||
说明:1、本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扣分时以每项指标分数扣完基本分值为止。
2、职工人数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内的单位
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