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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攸市监撤告字〔2024〕2号)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4-12-06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县驰凯克百货店2497户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

本局于 2024 1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撤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决定,并制作了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内容是:

经本局调查,你单位存在提交虚假《自有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经营场所从未存在相应经营主体,或者住所的门牌号、房间号虚假的情形,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曾对你单位作出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本局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撤销攸县驰凯克百货店等2497户个体工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