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中共攸县县委关于廖书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干发〔2010〕75号
中共攸县县委
关于廖书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廖书虎 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尹苏红 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赵爱云 任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丁旭初 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科级政法委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杨 溢 任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阳 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会主席职务;
王天来 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朱向阳 任县信访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免去其酒埠江镇政法委员职务;
刘建春 任县信访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湘东 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配);
尹 剑 任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苏 华 任县总工会党支部委员、副主席,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刘春雷 任县科学技术协会党支部委员、副主席;
王冬其 任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免去其皇图岭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陈亦武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部委员;
王云福 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职务;
何润岗 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交通局党委委员职务;
余树强 任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旅游局党支部委员职务;
谭智敏 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委职务;
刘国伟 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傅洪峰 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兼)、党支部委员职务;
吴伟民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委(试用期一年)、党支部副书记;
易前进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委员、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周佳俊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
周壮姐 任县民政局党总支部委员;
文志丹 任县司法局党总支部委员;
刘宗贤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攸州工业园党工委委员职务;
付荣华 任县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纪委派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县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皮晓彬 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肖政伟 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
罗立平 任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兼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王自成 任县文化体育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总工会副主席、党支部委员职务;
周乐仁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部副书记;
周建武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 胜 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
肖泽理 任县旅游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湖南坳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熊军伟 任县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国家保密局副局长职务;
刘喜乐 任县煤炭局党委副书记;
欧平凡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建骧 任县规划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周政德 任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兼);
蔡忠良 任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
贺志峰 任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刘建民 任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谭海华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李学德 任县行业办公室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肖 伟 任县行业办公室党委委员,免去其县交通局党委委员职务;
龙 攀 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高配) ;
刘世平 任县攸州工业园党工委委员,免去其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委委员职务;
刘光大 任县攸州工业园党工委委员;
吴奇兵 任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周志力 为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
易生文 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行业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谢刚亮 任县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自成 任县规划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规划局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
艾医卫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黄晓勇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委员职务;
文小凤县信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刘炳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委员,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彭志远县公安局工会主席职务;
文李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丁晓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会主席职务;
尹朝规县公安局鸾山派出所教导员(高配)职务;
彭智力县司法局酒埠江司法所副科级司法检查员职务;
丁清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主席职务。
中 共 攸 县 县 委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