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攸县人民政府关于谭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11〕2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谭 伟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双平 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音宝 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 敏 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加亮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力颖 任县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忠良 兼任县市政园林管理处主任;
李 敏 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高飞兼任的县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2011年2月12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群团组织。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