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中共攸县县委关于唐俊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干发〔2011〕118号
中共攸县县委
关于唐俊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唐俊雄 任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书记、部长(主任);
陈建彬、王云福、吴文华、易斌祺任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副部长(副主任);
李湘文 任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彭志坚 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王亮旭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书记;
董小林、罗小艳、贺喆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副书记;
罗迎辉、刘清荣、张小青、陈锋、陈克勤、罗湘龙、易伍平、刘建华、黄敏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
张 辉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赵伟华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
朱君军 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科级纪检员;
陈智跃 任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陈卫旭 任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江亦成 任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副科级纪检员;
蔡志中 任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新忠 兼任县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
龙跃平 任县第二中学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余永贵 任县第二中学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卓成 任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第二中学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职务;
刘远见 任县第三中学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侯曼文 任县第四中学党支部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李建春 任县第四中学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第三中学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职务;
骆会德 任县第四中学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志勇 任株洲市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新传 任县第一中学副科级干部;
刘新良 任县第二中学副科级干部;
周显雄 任县第三中学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李先兆 任县第五中学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副科级纪检员、工会主席、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
艾三平县第一中学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周祖文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职务;
谭伏云株洲市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纪委书记职务;
易剑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原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单位所有在职非领导职务和享受科级干部待遇的人员一并对应任职或明确待遇。
中 共 攸 县 县 委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