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音宝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攸政人〔2012〕3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音宝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刘音宝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刘再武同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京干同志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勇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晓湘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