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建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13〕4号
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建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建春 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江亦成 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周建东 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余永贵 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李雄飞、刘远见 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尹国庆 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
李建春 任县第五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新苗、焦连青 任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伟民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兼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中海 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玉龙 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周国庆 任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黄丰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建华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副科);
刘万生、周佳俊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新亚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华光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正科,试用期一年);
彭国荣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副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江 强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柏市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杨柳春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鸾山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王志宏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用期一年);
甘康华 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副科)职务;
陈方华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皇图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晓嵘 任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网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皮岸滨 任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
唐 健 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石武 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菜花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易志平 任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段新华 任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副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尹立武 任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副所长(高配副科);
朱细平 任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城管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
尹朝规 任县公安局黄丰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丁武平 任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所长;
陈建国 任县公安局网岭派出所所长;
杨 志 任县公安局皇图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坪阳庙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陈基群 任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莲塘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杨文良 任县公安局菜花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上云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刘俊中 任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鸭塘铺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蔡德文 任县公安局鸾山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贺马龙 任县公安局柏市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谭 斌 任县公安局湖南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张春平 任县公安局坪阳庙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卢 军 任县公安局丫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欧艾新 任县公安局槚山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钟江华 任县公安局大同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刘齐辉 任县公安局莲塘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渌田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杨伟成 任县公安局上云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丫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谢瑜麟 任县公安局渌田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龙永新 任县公安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同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蔡长征 任县公安局鸭塘铺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湖南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易岳雄 任县公安局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塘良 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免去:
陈智跃同志的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政德、易前进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杜运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正科)职务;
刘志强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罗兴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国华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伟民同志的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文国伟同志的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周荣辉同志的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刘梦珠同志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职务;
贺芳晖同志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副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张运昌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攸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