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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政人〔2015〕3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卢军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
卢军同志的县公安局丫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刘齐辉同志的县公安局莲塘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