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冬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文冬蓉 任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邓小荣 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单文革 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局长;
易生文 任县行业办公室主任;
刘德清 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主任(兼);
贺晓林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文春归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跃飞 任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
邓顺祥 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 平 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学德 任县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刘正辉 任县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贺香清 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谭智敏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兼);
杜运华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刘梦珠 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高配);
阳立志 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谭剑英 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德高 任县人民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中心主任;
罗伊堡 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余科建 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亚飞 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新亚 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易志平 任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皇图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志强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
单桂恒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
刘塘良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
夏华光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欧国华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罗兴华 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胡伟民 任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高配),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文国伟 任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
刘国伟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
甘康华 任县看守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周荣辉 任县拘留所所长(高配),免去其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国荣 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高配);
谭昭阳 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高配);
贺芳晖 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高配);
贺铁伟 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城管中队中队长(高配);
段新华 任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嵘 任县公安局网岭派出所所长;
陈方华 任县公安局皇图岭派出所所长;
刘中海 任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柳春 任县公安局鸾山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江 强 任县公安局柏市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蔡长征 任县公安局湖南坳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杨 志 任县公安局坪阳庙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杨伟成 任县公安局丫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龙永新 任县公安局大同桥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陈基群 任县公安局莲塘坳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杨文良 任县公安局上云桥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刘齐辉 任县公安局渌田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刘正刚 任县公安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刘俊中 任县公安局鸭塘铺派出所所长(高配)(试用期一年);
胡谭勇 任县攸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刘梦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游精华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蔡武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唐军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傅洪峰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新国县公安局网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