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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关于刘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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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政人
〔2009〕6
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 波 任县攸州工业园招商产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
作者:人事局
编辑:谭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