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中共攸县县委关于朱冬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干发〔2009〕82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朱冬鸿 任县纪委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书记(高配);
谢明建 任县纪委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书记(高配),免去其县档案史志局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谭章程 任县纪委派出第三工作委员会书记(高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廖书虎 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福耀 任县中医院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谢泽胜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部委员、正科级督查员,免去其县纪委常委职务;
董立雄 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工会主席职务;
王宜斌 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刘灵宾 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刘 胜 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
欧阳中胜 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 敏 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广宇 任县委老干部局党总支部委员、副局长;
丁泽忠 任县委党校副校长;
王春华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副书记;
夏时雨 任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工会主席职务;
朱健康 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付 峰 任县民政局党总支部委员、副书记;
贺 喆 任县人事局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罗小艳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副书记;
洪家兰 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贺正希 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贺泽光 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张公文 任县审计局党支部副书记;
周世伟 任县商务局(招商局)党总支部副书记(兼);
张祝成 任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丁振先 任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部副书记(兼);
李学德 任县行业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书记(兼);
邓 菁 任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王增明 任县纪委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
刘菊杰 任县纪委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
周益康 任县纪委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
张刘海 任县纪委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试用期一年);
董政荣 任县纪委派出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免去其坪阳庙乡党委武装委员职务;
黄志坤 任县纪委派出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配)(试用期一年);
王 坤 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欧阳愚 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双利 任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
王 潇 任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耀湘 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余 振 任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贺 勋 任县对外宣传及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才华 任县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双庆 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易 莉 任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洪希雄 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蔡杰球 任县民政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刘梦祥 任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张 辉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职务;
付荣华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文纲晴 任县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彭 辉 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组长;
颜建飞 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林业局纪检组长;
邹志斌 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水利局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李铁建 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周小琳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李祥凤 任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纪检组长;
钟会良 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粮食局纪检组长;
钟喜毛 任县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文建才 任县煤炭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煤炭局纪检组长;
谭佐彪 任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部委员,县纪委派驻县畜牧水产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县黄丰桥国有林场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朱建桥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市场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郭文平 任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志德 任县中医院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胡红亮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刘望京 任县委党校党总支部委员、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周新平 任县委党校党总支部委员、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欧志勇 任县总工会党支部委员;
张 凯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部委员;
张叶喜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部委员;
胡正罡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委员;
罗勇华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职务;
刘世平 任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委委员;
贺咏梅 任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委员;
邓海燕 任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工会主席职务;
董西兰 任县司法局党总支部委员;
黄 敏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易东旭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中心(公司) 党支部委员职务;
刘瑞钢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欧阳金文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苏建成 任县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文平 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纪委常委职务;
宁美兰 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谭国荣 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唐乾荣 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
阳伟成 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兼);
朱蔡立 任县文化体育局党总支部委员(兼);
高文斌 任县文化体育局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杨建龙 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丁志龙 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职务;
张新球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部委员;
陈泽亮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中医院党总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李 跃 任县审计局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贺若如 任县商务局(招商局)党总支部委员;
黄华畅 任县商务局(招商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国家保密局副局长职务;
单志明 任县商务局(招商局)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易四海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委员;
张惠军 任县物价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瞿志刚 任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李湘文 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王金图 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张运和 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谭小育 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谭红艳 任县统计局党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党支部委员职务;
易双平 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文新国 任县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委员;
彭建国 任县房产管理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刘良平 任县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兼);
易志忠 任县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海涛 任县煤炭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朱晓湘 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职务;
李卫东 任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部委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党支部委员职务;
蔡湘华 任县畜牧水产局党总支部委员;
谭湘伟 任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旭旗 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魏三平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
张 阳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
李仁林 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谭卫民 任县规划局党支部委员;
夏亦鹏 任县规划局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朱柏青 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中心(公司)党支部委员;
荣志刚 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中心(公司)党支部委员(兼);
刘伯贵 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中心(公司)党支部委员,免去其渌田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贺志亚 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中心(公司)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卢 平 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党支部委员;
蔡文德 任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李志军 任县中医院党总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欧阳四新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贺早明 任县委办公室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职务;
彭飞飞 任县委组织部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何 毅 任县委宣传部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胡小华 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尹苏凤 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主席(兼);
段郴刚 任政协攸县委员会机关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谭新平 任县总工会党支部委员、机关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黄新良 任县科学技术协会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主席职务;
廖志南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谭建湘 任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皮升华 任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彭晓玲 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易曼莲 任县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王慧莲 任县档案史志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工会主席、党委委员职务;
余连生 任县第五中学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易文成 任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峰良 任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蔡建平 任县中医院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易跃华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县中医院党总支部委员职务;
胡素云 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李伟新 任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刚 任大同桥镇党委委员(挂职一年);
刘勇华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中医院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张世平 任县电信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兼);
刘建平 任县石油公司党支部书记。
免去:
贺星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邓金星政协攸县委员会机关工会主席职务;
刘曼文县委党校校务委员职务;
陈爱军县建设局工会主席职务;
刘爱林县档案史志局工会主席职务;
苏爱国县人事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瞿中明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谭一平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 剑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颜忠良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夏振宇兼任的县第五中学工会主席职务;
唐爱武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党委委员职务;
阙定红兼任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主席职务;
张建国县电信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胡国佳兼任的县石油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1、根据2009年10月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县直一级单位和正科级二级单位的党组织成员明确为副科级实职领导职务。县直一级单位和正科级二级单位中,属于本次调整的对象需要兼任党内职务的本次发文明确,其他对象已经兼任的党内职务不再发文明确。
2、本次因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涉及的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原任党内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发文明确。
3、本次明确,2009年11月县委派出17个党组的县直单位的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书记职务的任免今后不再发文明确,视同自然任免,只保留派驻纪检组长职务的任免在行文中体现。
中 共 攸 县 县 委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