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徐剑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17〕5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剑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徐剑锋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怡富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立平同志任县煤炭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宾奇同志任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卿媛霞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宁宇新同志任县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世平、刘光大同志的攸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嵘同志的县公安局危险和爆炸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振东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爱军同志的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新立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阳春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颜朝晖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文勇同志的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攸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