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欧阳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23〕1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欧阳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邓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李呈念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叶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局长;
文智深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志勇同志的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免去王万乐同志的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跃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飞斌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智同志的皇图岭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职务;
刘长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旷进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陈莹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免去周冬桂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兰华同志任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董婷婷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免去闵冬建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夏华光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尹建国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皮远康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向阳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易文成同志的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彭炜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冰同志的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所长职务;
易平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妩媚同志任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峰同志的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彭刚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侯曼文同志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贺早明同志的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胡振宇同志任湖南攸州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罗鹏同志任湖南攸州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贺志亚同志任湖南攸州水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熙同志任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柳同志的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邓程继同志任春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和平同志的春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水龙同志的谭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群团组织。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