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阁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阁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易阁峰同志任中共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高新区工程建设科科长职务;
蒋伟男同志任中共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佩玲同志任中共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运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欧国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段新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湘科同志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璀宇同志任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旷灵勇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肖新迎同志任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刁建忠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子东同志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乾同志任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永刚、吴继志同志任湖南攸州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文靖翔同志任春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