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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09-08-20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一、预案制定的目的与依据
  据近期安徽省卫生厅对阜阳市发生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通报,为做好我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有效控制肠道病毒感染的覆盖面,及早干预疾病传播,提高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省卫生厅下发的《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EV71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湖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29号)等,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攸县行政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对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织体系
  医疗救治组织体系机构包括:各单位成立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专家组、医疗机构。
(一)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正帅
组  员:
主要职能: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和指挥全县范围内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制定《攸县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培训专家骨干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防保股,负责全县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具体事宜。过石基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预案,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对外联系电话,承担本区域内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县卫生局建立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专家组相关专业人员和县级医院的儿科、急诊、ICU、感染科、皮肤科等相关知名医务人员组成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和现场救治专家组(具体名单附后)。
主要职责:参与对住院病人和危重病例的会诊和抢救,对全县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临床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各医疗机构均应成立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专家组。
(三)医疗救治机构
全县各医疗机构均有承担接诊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任务,并按预案制定的病例处理流程和措施及时转诊病人,承担对不同症状和指征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县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医院承担所有具有住院指征的医疗救治工作,对早期危重病例及时转送省儿童医院。如出现大面积流行,超出县人民医院的救治能力,其他医疗机构均有承担具有留观、住院指征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对早期危重病例转送省儿童医院。
四、医疗救治的诊疗标准、处理流程及工作原则
(一)诊疗规范及标准
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诊疗标准,依据卫生部下发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执行,并严格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感染疾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及各项医疗制度。
(二)病例处理流程
1、一般病例: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接诊,如诊断明确后及时转诊县人民医院,防止病情发展。
2、留观病例:即3岁以下婴幼儿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留观,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应派专家参与对其会诊,并密切观察,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变化。
① 发热伴手、足、口腔、肛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
② 疱疹性咽峡炎,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
③ 发热、精神差。
3、住院病例:即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将其转至县市二医院救治,并邀请市级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将派专家参与对其会诊,密切观察病情,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变化。
① 精神差/嗜睡、易惊、烦躁不安;
② 肢体抖动或无力、瘫痪;
③ 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
④ 呼吸浅促或胸片提示肺水肿、肺炎。
4、早期危重病例:即具有以下特征的患儿有可能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立即将其转至省级定点医院救治;省级专家组专家应参与对其的救治工作,对该类病例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开展必要的辅助检查,积极地有针对性地实施抢救,控制转化为危重型,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① 年龄小于3岁;
② 持续高热不退;
③ 末梢循环不良;
④ 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⑤ 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
⑥ 外围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⑦ 高血糖;
⑧ 高血压或低血压。
(三)救治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卫生局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对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制定本区域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肠道病毒(EV71)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和防止其流行是对保护广大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专家队伍,培训医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严防疫情扩散。同时,要及时、认真地诊疗病人,防止病例病情变化,积极加强并发症的救治,最大限度地避免病人死亡。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3、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和发热门诊的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持预检、分检制。发现发热并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疹、溃疡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患儿时,按本预案制定的病例处理流程,实行首诊负责制,及时转诊病例,减少和控制危重病例的发生和发展。定点医疗机构在救治病例时,要及时通知并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标本采集工作。
4、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接诊病人时严格规范洗手和消毒,防止疾病交叉感染。要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的原则隔离治疗留观、住院病例,落实院内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尽量限制陪护和接触人数,特别注意加强对产房、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的消毒处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
五、医疗救治应急工作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县对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增强预案的指导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及时启动相应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当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数和严重程度达到《攸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中的某一级别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
(二)完善信息报告系统,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门诊日志,发现发热并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疹、溃疡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儿童时,要认真记录有关患者信息。接诊的医疗机构,要按丙类传染病的要求向县疾控中心实行网络直报。每天上午10点前,各医疗机构要将前一天接诊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汇总后向县卫生局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卫生局于每天10点前将辖区内接诊的该病例数汇总后向市卫生局报告。
(三)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卫生局指定为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要随时做好迎接批量就诊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儿童医院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二医院
具住院指征的病例增多时,增加县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
(四)医疗救治专业队伍培训。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的人员培训工作。
(五)物资储备。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检测试剂等,包括人员装备、卫生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物品,转诊所需的救护车辆。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保障抢救病人所需要的设施、设备,以保证诊治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需要。
(六)卫生宣教。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向门诊、留观、住院患者和社会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对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预防控制和临床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增强患者家长和人民群众对该病的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现场救治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相关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随时待命。
六、信息的发布及应急终止
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及省卫生厅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全省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的发布,统一归口由省卫生厅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其他机构或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全省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结束,由省卫生厅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宣布。
攸县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组名单
一、专家指导组:
组  长: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主任医师
副组长:           县人民医院ICU主任      主任医师
成  员: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     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皮肤科       
     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刘跃进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主治医师
阙定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主治医师
  二、现场救治组成员:
      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县中医院            副主任医师
    县中医院            副主任医师
       第二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第二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第三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第三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欧阳四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治医师
刘孳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