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攸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深刻吸取近日省内外发生的养老机构火灾等事故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消除机构内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排查整治时间及范围
排查整治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1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等。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查设施。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房屋建筑是否安全,是否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和场所,是否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报警系统、呼叫按钮、燃气管道、电梯是否组织定期维修测试、大功率电器、电器线路是否规范使用放置,监控摄像、安全标志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
(二)查场所。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内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场所是否远离居住区域;排查养老机构内的环境是否卫生、空气是否清新、绿化是否合适、硬件设施是否损坏,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无凸出部分,地面是否做防滑处理,室内设施是否进行无障碍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呼叫装置。
(三)查饮食。排查各类养老机构食堂是否统一管理、采购是否合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品采购及蒸饭环节是否健康、食堂是否清洁、食品是否变质、生熟是否分装、留样是否执行、消毒保洁柜和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是否配备并登记使用。同时,如有内设医疗机构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照国家和湖南有关标准,合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是否持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是否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药品使用及管理是否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的规定。
(四)查制度。排查各类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出入登记、探视、请销假制度和值班员巡查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完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是否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是否配置专职消防安全员并持证上岗,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等。
(五)查服务。排查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是否全面,医疗护理、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功能是否提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工作人员上岗是否持证、服务态度是否积极;是否存在未经老年人及监护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的现象;是否开展入院评估和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等。
(六)查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督查整治,确保在自查自纠阶段内能即时整治的全部整治到位,不能即时整治的,应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不能按期整治到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组名单
县民政局作为养老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牵头消防、卫健、应急、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方案要求加强养老机构各项安全管理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县发改局负责查看敬老院的用火用电情况,敬老院各楼层电路、电线、用电插孔以及总闸电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对敬老院食堂、厨房、宿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向敬老院工作人员和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知识。
应急管理局负责养老机构应急供电、供水、供暖、应急通信等应急保障能力以及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
县卫健局负责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医疗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机构传染病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指导。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依法开展养老机构消防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代陆
副组长:县发改局局长 刘友良
县民政局局长 尹建冬
县卫健局局长 洪虎龙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纲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蒋 涛
人员分组安排:
分组 | 姓名、联系方式 | 督查养老机构 |
第一组 | 皮远康17352736699 张桥仔18974106310 付 秋13517338919 陈厚增18374023999 阳 光13874117601 黄祝雨18974167188 | 康 泰、福利院、新市颐宁园、 党校颐宁园、同康养护院、 皇图岭敬老院、新市敬老院、 石羊塘敬老院 |
第二组 | 谢志刚18007412012 王明春18974102363 刘小平13762265219 江林潇15116092118 王小涛13975343352 | 鸾山敬老院、黄丰桥敬老院、 酒埠江敬老院、莲塘坳敬老院、银坑敬老院、联星敬老院、 桃水敬老院、大同桥敬老院 |
第三组 | 蒋 涛13607338091 刘运良19973317879 罗秋野13786380666 颜辉兵13037335318 | 渌田第一敬老院、渌田第二敬老院、菜花坪敬老院、网岭敬老院、檟山敬老院、丫江桥敬老院、坪阳庙敬老院、湖南坳敬老院 |
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尹建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排查整治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由消防、应急、卫健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回头看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对各地因工作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彻底、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及时上报县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现场告知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和养老机构负责人,责令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以一单四制的方式将整改的情况,于2022年1月21日12时前报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养老机构在全县进行通报,本次督查将纳入养老机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