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攸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攸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元月18 日政协攸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攸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攸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3天。
政协攸县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