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nyx-0001/2021-10506
发文日期:2021-01-23
成文日期:2021-01-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攸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二)改造范围
县城区内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和居住、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可适当纳入县城区内2005年底以前建成的小区,但比例不得超过每年改造总户数的15%。
(三)改造内容
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四)工作步骤
启动准备阶段、改造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项目验收、管理机制验收。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