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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nyx-0001/2025-02849 发文日期:2025-07-29 成文日期:2025-07-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字解读】《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攸政发〔2025〕5号)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5-07-29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的决策部署,攸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制定并印发了新版《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对原有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和升级,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管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攸县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

一、核心目标

1.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决策程序、审批流程和管理责任,确保投资活动依法合规。

2.降低投资成本:通过强化概预算管理、控制工程变更、推行限额设计等措施,着力压降不必要支出。

3.提高投资效益: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防范化解风险:严控新增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项目资金来源审核和风险评估论证,建立健全超概算防控和追责机制。

5.建设廉洁工程:明确廉政要求,严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主要亮点与关键内容解读

1.明确投资范围与投向(第二条、第三条):

 1)范围:明确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政府债券及外债、上级委托管理资金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投向: 聚焦以非经营性公益项目为主(公益服务、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2.强化部门协同与职责分工(第四条):

构建发改统筹、财政管钱、行业主管、审计监督、司法管合同、其他部门协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1)发改局:核心枢纽,负责项目库、计划、立项、可研/概算审批(或委托)、招投标协调、代建管理、评估督导、牵头变更/询价等。

2)财政局:资金管理核心,负责预算编制、拨付、预(结)算评审、政府采购监管、经营性项目监管。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主体,负责设计审批、招投标监督、施工/代建监管、竣工验收。

4)审计局:独立审计监督预算执行、决算及重大工程。

5)司法局:负责合同监督(分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3.完善项目生成与计划管理(第六条至第八条):

1)强化前期研究:明确发改、自然资源、行业部门的前期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

2)项目储备库制度: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入库是纳入年度计划的前提。

3)年度计划刚性约束:实行严格的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和用地(应急除外)。计划编制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4.优化审批流程与决策层级(第十条至第十九条):

1)在线平台与项目代码:统一使用湖南省在线平台办理审批,一项一码

2)四阶段审批:清晰划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及责任部门。

3)严格决策程序:

500万及以上项目:立项前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

30-500万项目:报县政府审批。

2亿及以上项目:需市级资金来源评估;5亿及以上需省级复核。

4)简化审批情形:

30万以下:无需立项,按政府采购执行。

30-400万:可实行一阶段设计,简化流程。

400万以下:可简化可研内容。

、特定项目(如道路大中修、一般装修):可用立项建议书代替可研。

5)以工代赈专项管理:明确不同投资额度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流程和用工要求(专户、实名制、报酬比例)。

6)强化可研与设计深度:要求3000万以上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强调估算控制概算原则。

7)概算刚性约束(第十六条):经批准概算是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超估算10%以内需落实资金后批;超10%以上或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可研或调整设计。

8)推行代建制(第十九条):3000万及以上非经营性项目强制实行代建制,鼓励3000万以下项目实行。

5.规范招投标与采购(第二十二条):

1)提前公开招标计划:提前至少15天。

2)采购方式与监管划分:

 60万以下:项目单位公开公平选择。

 60-400万(不含):按《政府采购法》执行,财政局监管。

 400万及以上:按《招标投标法》执行。

3)规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常规项目需县政府批准,4000万以上需详勘和扩大初步设计,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4)加强标后监管与诚信管理。

6.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控(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

1)现场签证与联测: 明确不同金额隐蔽工程签证和土石方联测的程序(发改牵头,多部门参与)。

2)材料设备询价定价(第二十四条):无明确价格的,必须由发改牵头组织多部门市场询价联审确定。

3)结算评审(第二十五条):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原则: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实施

、分级审批:按变更金额(30万、100万分界)报不同层级领导(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超概10%需同步调概。

、变更追责:明确勘察、设计、造价、建设单位等不同原因导致变更的责任追究。

5)应急变更:按应急程序办理,事后补手续。

6)概算调整程序(第三十一条):明确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决策调整导致超概的调整路径(动用预备费、专项审计、落实资金、分级审批)。

7)概算执行监督(第三十二条):发改定期检查,对违规超概算的停工整改、暂停付款、追责问责到位后再调概。明确各相关方(行业主管、财政、审计、项目单位、参建单位)的概算控制责任。

8)竣工决算与档案管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决算不超概原则。强化项目档案全过程规范管理。

7.健全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1五算闭环系统:建立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

2)部门联动监管:发改、财政、审计等加强监测和现场核查。建立重大情况(招投标投诉、超概、重大变更、资金异常)强制报告和移送纪委监委机制。

3)评估督导与后评价:建立项目评估督导和后评价制度,结果作为后续计划安排依据。

4)廉政纪律:严禁职能部门收取费用、推荐企业或供应商。

5)超概算监管:警示约谈、追责处分、联合惩戒。

6)严厉责任追究(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对违规立项、规避决策、弄虚作假、超概算、未履行应急职责、未实行代建、失职渎职等行为,明确追责对象(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方式(整改、处分、移送司法)。严惩中介机构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公布、联合惩戒、赔偿)。

三、重要意义

新版《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攸县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攸县政府投资管理迈入更加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1.为政府投资立规矩:提供了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管理制度框架。

2.为资金安全筑防线:通过严格的决策、审批、概算控制、变更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为项目效益提保障:强化前期研究、过程管控和后评价,着力提升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4.为风险防范加砝码:突出资金来源审核、风险评估、债务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范。

5.为部门协同搭平台:清晰界定部门职责,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提高管理效能。


原文链接: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